各相关学院及校医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2019]42号)文件精神,请按照《贵州大学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贵大发[2017]146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于12月2日前将复查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招生办公室,有异常情况、突出问题的还需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填写附件中的《反馈表》一并报送。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字后盖学院章,电子版报送至rso@gzu.edu.cn。
各学院负责复查的新生范围见附表。
联系人:蔡雄 联系电话:88292075
招 生 就 业 处
2019年11月7日
附表:
各相关学院负责复查新生范围表
学院 | 复查学生 | 学院 | 复查学生 |
阳明学院 | 本院培养新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专业新生 |
音乐学院 | 本院培养新生及音乐表演专业(121项目实验班)新生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生 |
美术学院 | 本院培养新生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专业(121项目实验班)新生 |
体育学院 | 高水平运动员新生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专业(121项目实验班)新生 |
医学院 | 护理学专业新生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新生 |
人武学院 | 本院培养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