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补充通知
有关内地“双一流”高校并广大考生:
《关于协助做好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函》(新教函〔2019〕157号)已于2019年3月27日发往各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根据近日了解的情况,部分省市公文流转进程不一,造成个别高校接到文件时间较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院校开展宣传动员和考生报考。经反映和请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现将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网络报名时间延后2日至4月2日18:00(原定24日起至31日18:00止),并将《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电子版提前发送邮箱)、《推荐函》(见附件6,一式一份)于4月8日(原定4月2日)前统一寄达(应4月5日前寄出),逾期不再受理(以邮戳为准)。
同时,请自治区驻内地工作组教育协调工作小组及内派教师负责转告有关院校负责部门。
政策、报名、技术咨询部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肖麟
联系电话:0991—2391232、2398037(传真)。
材料受理部门:自治区教育厅
联 系 人:杨再锋
联系电话:0991-7753762(有时开会、学习、外出,根据需要可加微信:FG-18918,拉入“推荐考生群”或“高校工作群”)
电子邮箱:602915357@qq.com
邮 编:830000
邮件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06号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209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新教函〔2019〕157号
关于协助做好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函
各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来源和结构,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将协助做好内地“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共计划选调300名(各地州市选调计划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一)内地“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疆内12所本科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以上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三、选调条件
选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
(二)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政治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对人民群众有感情、立志于投身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四)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22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班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
(七)注重选拔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保持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重视选拔懂双语的毕业生;
(八)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言行不一、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学校推荐。推荐工作由高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具体步骤:
1.院(系)党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每人限报一个地州市。
2.毕业生填写《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3.高校组织(人事)部、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名额、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部长逐一对推荐人选署名出具推荐函。内高班学生须由自治区教育厅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须通过一定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式样见附件)。
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对推荐人选政治不合格,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推荐单位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坚决防止“带病”选调。
各推荐单位负责通知推荐考生于3月下旬(24日起至31日止)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2日前统一将《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推荐函》(见附件6,一式一份)寄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二)笔试。
(三)深入考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入围人员组织进行深入考察。疆内人员到所在高校、疆外人员分区域派出若干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逐一面谈、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
(四)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入党材料、担任学生干部材料、获奖证书原件等。
(五)素质测试。对入围人员进行素质测试,根据素质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公示。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合格者进行公示后,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岗前培训。拟选调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选调生录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一)新招录选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录用后到村任职2 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地州市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二)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坚持面向艰苦地区,提出分配方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资格。新招录选调生到岗后5年内不得跨地州市调动。
(三)选调生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要加强选调生的培养管理,选派思想好、作风正、经验丰富的基层领导干部作为选调生传帮带的责任人,帮助他们熟悉情况、增强本领、锤炼作风。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选调生,为他们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条件,鼓励他们放手工作,干事创业,勇于作为。乡镇党委书记为选调生第一培养人,坚持和完善地州市、县市区组织部门领导干部与选调生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
(五)加强选调生基层锻炼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步培养使用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纳入选调生管理。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期间,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
因时间紧,本通知及其附件由自治区驻内地省(区、市)教育协调工作小组送达。
政策咨询部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肖麟
联系电话:0991—2391232、2398037(传真)。
材料受理部门:自治区教育厅
联 系 人:杨再锋
联系电话:0991-7753762
电子邮箱:602915357@qq.com
邮 编:830000
邮件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06号
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209室
附件:1.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计划表
2.填表说明
3.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院校填报)
4.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院校填报)
5.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公示(模板)
6.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函(模板,院校填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计划表
职 位 | 招录人数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选调生 | 30 |
塔城地区选调生 | 12 |
阿勒泰地区选调生 | 20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选调生 | 30 |
昌吉回族自治州选调生 | 20 |
乌鲁木齐市选调生 | 20 |
吐鲁番市选调生 | 15 |
哈密市选调生 | 13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选调生 | 31 |
阿克苏地区选调生 | 60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10 |
喀什地区 | 10 |
和田地区 | 10 |
克拉玛依市选调生 | 19 |
合 计 | 300 |
附件2
填表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使用的姓名。
2.“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不能简称“维” “哈”等。
3.“出生年月( 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新疆于田” “陕西蓝田”。
6.“学历”栏中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7.“学位”栏中填写获得的学位,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8.“通信地址”栏中填写能够接收邮寄材料的地址。
9.“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中填写毕业院校、院系和专业的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10.“学习经历”从上小学填起。
11.“奖惩情况”栏中填写受院系或县市以上的奖励情况;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写“无”。
12.“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填写推荐人选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未婚的填写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军队和兵团副团职及以上)人员也要如实填写。
13.此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填写盖章后与《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附件3
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岁) |
| 一寸免冠 彩色照片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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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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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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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联 系 电 话 | 座机: | |||||||
手机: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有何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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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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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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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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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申 请 | 我申请选调到 (地州市)所属乡镇工作,到村任职2年,服从组织分配。 申请人: (本人亲笔签名)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年 龄 | 政 治 面 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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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党组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党委 组织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部门: 填表人及职务: 手机: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籍贯 | 出生地 | 入党 时间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报考志愿 | 职位 代码 |
附件5
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
公 示
(模板)
经研究,拟推荐xxx等xx名同志为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人选,现予以公示。
1、xxx,男,xx族,xxxx年x月生,xx人(籍贯),xxxx年x月入党,现在xx大学xx系xx专业就读(xxxx年x月入学,应于xxxx年x月毕业);
2、xxx,……
公示时间:2019年x月x日至x月x日。
如需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请于x月x日前与xx(公示部门)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公示单位)
0991-239123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xxxxxx(公示单位)
2019年x月x日
附件6
推 荐 函
(模板,一式一份)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xx同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如下。
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履行学生干部职责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受奖惩情况,……;遵纪守法情况,…….。
鉴于该同学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推荐为2019年自治区选调生人选。
xx部长:
2019年x月x日